畢業學分認定表

注意事項
一、校級畢業規定
(一)須完成修讀「實驗室安全」0學分、「研究倫理」0學分及「現代生物醫學講座」4學分課程。
(二)須通過校定博士生英文能力鑑定標準,相關規定依本校「學生英文能力鑑定實施辦法」辦理。
(三)教學助理訓練:博士生須完成至少2學期之教學助理訓練。
二、本學分表做為畢業應修課程學分之認定依據。
1. 本學程係103年度教育部協助大學校院產學合作培育研發菁英計畫核定補助之博士學位學程,透過本校104學年度部定博士班,招收逕修讀博士學位學生,採碩博士五年研發一貫方式(碩1逕讀博士,博士第1年及第2年於學校修課,第3年及第4年於產業或法人實作研發並完成論文),共計5年完成博士學位。
2. 自OOO學年度入學新生實施,最低畢業學分至少應修滿30學分,論文學分另計。
(在校期間修滿即可,含專題討論、校級必修課程)
3. 須達到「中國醫藥大學學生英文能力鑑定實施辦法」規定之校外英文檢測鑑定標準或完成校內規定之配套措施。
4. 本學分表做為畢業學分認定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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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學分認定表 :   
111學年度(必修)(選修)  /  109學年度(必修/選修)   /108學年度(必修) (選修)